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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「雲林縣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

刊登日期:2018/6/19
發文日期:2018/6/19
發文字號:府環空一字第1073600989號
主旨:公告「雲林縣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


依據: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公告: 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。
一、空氣品質預警或嚴重惡化涵蓋區域。
二、防制指揮中心之組成。
三、公私場所名稱及負責急難救助之醫療機構名稱。
四、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後,與其他政府機關、各新聞傳播媒體、公私場所及負責急難救助之醫療機構之聯繫方式。
五、空氣品質警告發布後之管制措施。
六、各公私場所之防制計畫。
七、執行管制措施之稽查程序。
八、機關、學校活動注意事項 。
附件:
  • 雲林縣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